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及第四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评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办字〔2018〕38号)要求,共有23个省(区、市)的30所首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提交了有效的示范学校申报材料,经评审,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国知办发办字〔2019〕4号)确定 上海市七宝中学 等25所学校为首批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
我校会继续按照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教育厅(局、委)按照《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发办字〔2015〕60号)及《全国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广泛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普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