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11年校长实名推荐制”七宝中学实施方案

作者(来源): 七宝中学     发布日期:2010-11-16    浏览次数:

一、推荐对象与要求

(一)推荐对象

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突出、志向远大、具备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的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推荐要求

1、积极进取、热心公益、乐于助人;自觉参加学校和班级各项活动;具有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遵纪守法。

2、综合素质高、思维能力强,主动参与学校人文、艺术、科技创新等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

3、学业成绩优秀,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并取得相应名次。

4、在某一领域或学科有突出特长和良好培养潜能(以近三年市、区级获奖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为准)。

说明:依据符合上述推荐要求项目的多少与获奖层次的高低综合排序。

二、推荐办法与程序

1、自愿报名和班级推荐相结合。

2、年级组根据申报材料初步遴选。

3、学校毕业班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筛选和综合排序。

4、若根据材料无法作有效甄选,则进行综合素质面试;面试成员由毕业班工作小组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共同组成。

5、  公示获得推荐资格学生名单。

三、投诉渠道及方式

1、“北京大学2011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投诉接待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传真:(010)62554332

2、七宝中学投诉接待联系方式:

地址:闵行区七宝镇农南路22号七宝中学校长室;邮编:201101

电话:64612932

沪ICP备06054945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07746号
版权所有©上海市七宝中学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农南路22号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07746号
沪ICP备060549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