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14年校长实名推荐制”七宝中学实施方案
一、推荐对象与要求
(一)推荐对象
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突出、志向远大、具备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基础学业成绩位居全年级前1%以内的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推荐要求
1、积极进取、热心公益、乐于助人;自觉参加学校和班级各项活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综合素质高、思维能力强,主动参与学校人文、艺术、科技创新等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
3、学业成绩优秀,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并取得相应名次。
4、在某一领域或学科有突出特长和良好培养潜能(以近三年市、区级获奖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为准)。
说明:依据符合上述推荐要求项目的多少与获奖层次的高低综合排序。
二、推荐人数
2名
三、推荐办法与程序
1、自愿报名和班级推荐相结合。
2、年级组根据申报材料初步遴选。
3、学校毕业班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筛选和综合排序。
4、若根据材料无法作有效甄选,则进行综合素质面试;面试成员由毕业班工作小组及教师代表、家长和学生代表共同组成。
5、北京大学招生组考察相关学生,最终确定推荐人选。
6、公示获得推荐资格学生名单。
三、投诉渠道及方式
1、北京大学2014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投诉接待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871;
传真:(010)62554332
北京大学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10)62755622
2、七宝中学投诉接待联系方式:
地址:闵行区七宝镇农南路22号七宝中学校长室;邮编:201101;
电话:64612932
上海市七宝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