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10)班 徐宥兮:《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作者(来源): 上海市七宝中学     发布日期:2024-11-25    浏览次数:

我是来自高一10班的徐宥兮。在此次宪法日进班宣讲活动中我与高一11班的夏语和鲍芯宇同学于宣讲过中,介绍了一起逃避服兵役案件:2021年一在校大学生经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到某地生产建设兵团军事部服役。

其在入伍后产生离开部队想法,多次表示不能适应部队集体生活,采用多种手段拒服兵役,并表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5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任务。”

他作为适龄青年,身体合格,政治审查也合格,却不顾有关组织多次做工作,逃避征役。后经所在部队党委研究,决定给予他除名处理。他被罚款72000元,处以9项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等。

当下,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有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人民军队是巩固国防、为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的重要力量。他逃避服兵役的行为是对宪法的破坏,是对公民应尽的义务的践踏,必须受到严肃处理。

由此起案件,希望同学们可以更加直观地认识宪法,明白宪法其实离我们并不远。也更希望同学们能够理解与学会运用宪法,为我国法律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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