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高一8班的杨玎玲。
在本次宪法宣传周的活动中,我与6班的王于文同学和14班的黎贝亲同学一起开展了进班宪法宣讲。
于案例选择上,我们结合了轰动一时的乙肝歧视案∶
2003年,张先著参加了国家公务员考试,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但是相关人事厅却因他携带乙肝病毒而不予录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张先著的劳动权受到了侵害。
此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张先著所代表的乙肝群体也因此受到了歧视,这无疑违被了宪法赋予公民的平等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张先著在宪法的保护下提起行政诉讼,状告人事部门“歧视乙肝患者”,并最终在这个“民告官”案例中取得了胜利:多个省份修改了招考公务员的规定,不再禁止录用乙肝病毒携带者,这标志着乙肝携带者在就业方面获得了更多的平等机会。
通过张先著的维权之路,希望同学们能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
保护自己。
法治建设任重而道远。让我们树立起尊重宪法、尊重公民正当权益的观念,在未来为我国的法治事业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