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校友王诺在升旗仪式上的讲话

作者(来源): 上海市七宝中学     发布日期:2023-05-29    浏览次数: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来自华东政法大学大学生社会法律援助中心的王诺,是21级的校友。很荣幸接到母校的邀请,在毕业两年后再次回到校园,并发扬法学专业“以我所学,服务社会”的理念在这里发言。今天我发言的主题是“抵制网络暴力,健康上网”。

上周五,我们华政法援为来自法学社、模联、华语辩论社等社团的同学开展了一场关于网络暴力的知识科普活动,从刑法、民法的层面简述了涉及网络暴力的法律定性、法律纠纷与侵权责任承担。之所以选择这些内容进行科普,是因为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给我们带来无限可能的同时,也造成了许多问题,其中尤为突出的就是网络暴力的蔓延。

大家或许会觉得网络暴力离我们很遥远,其实并不是这样。网络暴力在形式上既可以表现为文字语言,也可以表现为图画信息,如用带有侮辱性的语言攻击他人、或恶意p图,在性质上也包括进行非理性的人肉搜索、传播谣言等。不同于现实中拳脚交加的暴力行为,网络暴力借助网络虚拟空间通过以上语言文字对人进行伤害和污蔑,究其目的,可能是私人纠纷,也可能只是单纯地为发泄个人兴趣、无事生非。我们希望大家能正确认识什么是网络暴力,在上网的过程中自觉遵守网络规则,不传播不良信息,不参与网络暴力行为,用友善和理性的言辞展开讨论,在和谐的氛围中激发共鸣与思辨的火花。

那么,了解了网络暴力的定义之后,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也希望大家能意识到网络暴力行为在法律上需要承担严重的责任。在刑法上,网络暴力主要涉及的是侮辱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海洋变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而在民法上,网络暴力行径可能会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等法律后果。键盘打字固然轻松,但说伤人的话务必三思而后行。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北京市朝阳区的某当事人通过社交平台多次辱骂他人,其在微博发布的阅读数共计6910篇文章最后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定罪,量刑为一年有期徒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这句话大家应该经常听到,但我希望今天大家能重新思考这句话的力量——公民网络上的言论自由应当以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为限度,每个人都应承担起自己的责任,用言行维护网络的秩序与尊严。

最后,我想呼吁大家,抵制网络暴力、健康上网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与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做积极向上的网络公民,营造和谐正能量的网络环境!谢谢大家,我的发言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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