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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六届学校教科研成果评选的通知

索引号:      发布日期:2018-05-17   来源:教科所   作者:徐淑明

 

关于组织参加上海市第六届学校教科研成果评选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学校、职业高中、直属单位科研室: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中小学、幼儿园等各级各类单位参加基础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引导教育科研更好地为教育实践服务,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的持续发展,根据“沪教科院〔2018〕16号”文件精神,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启动“上海市第六届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现将闵行区参评工作流程和要求通知如下:

  1. 参评范围

  2. 2015年10月-2018年6月结题鉴定通过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批准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

  3. 2015年10月-2018年6月结题鉴定通过的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批准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

  4. 2015年10月-2018年6月结题鉴定为“优秀”的闵行区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

    属于以上申报范围但已获得市级(或以上级别)成果评选等第奖的成果,原则上不属于本届学校教科研成果奖评选的范围。

    二、成果形式

    参加评选的教育科研成果,包括教育研究的研究报告、著作、论文等(操作手册、教具设计、教材学材、课件软件等实践性教育教学成果参评时,应提交专门的研究报告作为成果主件)。

    三、评选标准

1.科学性:符合教育规律和教育政策,有充分的理论与实践依据;研究方法运用科学合理,研究过程清晰;研究结论有充分的数据与事实支撑。

2.实践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效回应当前教育改革与学校发展面临的真实问题;成果源自于研究者的亲自实践,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成果应用已取得成效。

3.创新性:成果对教育现象的规律性有新的认识;对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有开拓创新意义;在全市同类研究中处于领先水平。

四、申报方法

1.申报材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表(具体见附件1)、成果主件(封面见附件2)、成果附件(封面见附件3,若没有附件则可不提交)。

2.申报时间:5月22日(周二)下午16: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即每一参评成果提交三套相同材料,分装在三个材料袋内,并在每个材料袋上贴上申报表的封面送至“闵行区教育学院科研室”(紫龙路835号909办公室)。

3.区内评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进行评审,确定闵行区拟参加“上海市第六届学校教科研成果评选”的成果。

4.正式参评:组织召开“上海市第六届学校教科研成果评选”参评成果申报人和学校科研主任会议,部署正式参评工作;按照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相关要求,于6月29日前完成闵行区25项参评成果所有材料的网上申报。

五、申报工作联系人

1.闵行区教育学院科研室何永红老师,联系电话13564895946;

2.闵行区教育学院学前科研员陆玉梅老师,联系电话13801941250;

3.闵行区教育学院小学科研员张贺华老师、蒋莉琴老师,联系电话分别为13817359293,13816251241;

4.闵行区教育学院初中科研员庄明老师,联系电话13764768860;

5.闵行区教育学院高中(包括职校)科研员郑仲仁老师,联系电话13818583328。

 

闵行区教育学院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