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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领军计划”七宝中学实施方案
索引号: 发布日期:2013-11-07 来源:七宝中学 作者:徐淑明
2014年清华大学自主选拔“新百年领军计划”
七宝中学实施方案
一、推荐对象
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品学兼优、素质全面的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推荐要求
1、积极进取、热心公益、乐于助人;自觉参加学校和班级各项活动、擅长组织协调,具有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遵纪守法。
2、爱好广泛,综合素质高、表达能力强,主动参与学校人文、艺术、体育、科技创新等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
3、学业成绩优秀、思维品质高,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并取得相应名次。
说明:依据符合上述推荐要求项目的多少与获奖层次的高低综合排序;同等条件下,学业成绩综合排名在全年级前1%的优先。
三、推荐办法与程序
1、自愿报名和班级推荐相结合。
2、年级组根据申报材料初步遴选。
3、学校毕业班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筛选和综合排序。
4、若根据材料无法作有效甄选,则进行综合素质面试;面试成员由毕业班工作小组及教师代表、家长和学生代表共同组成。
5、按照推荐名额1:3比例公示获得推荐资格学生名单。
6、清华大学招生组重点考察相关学生,最终确定推荐人选。
四、投诉渠道及方式
七宝中学投诉接待联系方式:
地址:闵行区七宝镇农南路22号七宝中学校长室;邮编:201101;
电话:64612932
上海市七宝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