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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七宝中学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具体措施

索引号:      发布日期:2010-11-02   来源:教务处   作者:徐淑明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我校坚决执行教育部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电视会议精神,上海市教委和闵行区教育局关于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要求,切实把学生课业过重负担减下来,特制定以下具体措施。

二、具体措施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改革课程结构,不增加学科教学时间,压缩必修课,增加选修课和活动课。各学科组教师要积极参加拓展型、研究型课程的指导工作,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

2、加强作业管理,作业布置按照“精要”的原则,精心选择、限制总量、及时反馈、提高实效。作业的批改应认真、及时、具有激励性。可实施动态差异性评价,强调学习过程和平时学习态度等方面的因素,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弹性作业。

3、严格控制学生的作业总量。作业数量要适度,难度要适当,形式要多样化,高中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2小时左右。不开设各类补课班搞集体补课,保证学生有足够的活动、休息、睡眠时间。

4、严格控制组织学生统一购买各种非教育部门指定的课外读本,所有教学用书只使用教育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教科书。

5、各学科组由组长领衔、以备课组长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积极揣摩、思考、研读新课标、熟悉教材,针对学生实际情况研究相配套的练习,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工作情况作为教师、教研组的常规工作和业绩奖考核依据之一。

6、做到“四不准”。不准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和乱发资料;热情帮助“学有困难学生”的学习,不准教师有偿补课;不准利用寒暑假、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参与各类非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收费性竞赛活动。

7、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学校除按上级规定组织期中、期末两次考试外,各学科的单元、章节学习结束以后,同年级、同学科之间可以组织一些调研交流活动,了解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不再组织其它形式的统一考试。

8、严格落实课堂教学常规并经常检查。每学期第一周至第七周分别对高三、高二、高一年级和部分学科进行教学视导。教务处、导师组将有针对性的听课,及时反馈教学信息,提供有效教学建议,以达到“减负增效”的目的。

9、完善学生家长、学生监督制度,实行民主监督,保证减负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学校将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和安排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活动,每学期不少于两次,让家长了解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倾听家长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配合学校做好“减负”工作。

10、完善对教师工作的多元评价途径。通过随堂听课,学生座谈等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教师执行教学常规的情况。通过网上全校学生问卷调查等多渠道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及作业情况,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导向功能,促进教师对照规定要求不断审视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认真进行自查自纠。